上海交通大學近日出臺了一項關于在教育教學中使用人工智能(AI)的全新規范,旨在明確師生在使用AI技術時的行為準則與責任界定。該規范不僅覆蓋了AI在教育領域的多個應用場景,還強調了技術使用中的倫理與法律邊界。
規范中詳細闡述了從場景分析到管理優化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旨在通過創新的評估體系與標準,有效預防技術失能、教育分化、算法歧視以及隱私和數據安全等潛在風險。上海交通大學鼓勵在高等教育領域內積極探索AI的合理應用,推動技術賦能教育,同時確保技術使用的安全性與合規性。
對于學生而言,規范強調了AI應作為輔助學習的工具,而非替代學習的手段。學生需了解并嚴格遵守各門課程中的AI使用規范,特別是在課堂學習、作業反饋等環節,必須遵循教學計劃、知識產權等法律法規與學術誠信原則。若發現有違規行為,學校將依據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規范還提倡學生形成自適應的學習模式,在使用AI工具時自覺標注與引用必要信息,培養自主與反思能力,從而在人機協同的知識學習與創新創造過程中,促進人類智慧的發展。
對于教師,規范明確指出了其作為AI+教學設計的首要責任人角色。教師需在遵守相關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合理、合規、有效地使用AI技術產品或服務。對于未備案或存在風險的AI工具,學校將采取相應措施追究責任。
教師還應關注學生的自主性與獲得感,在AI輔助學習場景中,通過教學反饋機制和學習成效評估等手段,幫助學生平衡自主學習與AI支持的關系。同時,教師應關注學生的差異化需求,避免技術門檻或資源不均帶來的負面影響。
規范還要求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與學生等主體充分討論,制定使用AI工具的細則要求,并通過教學大綱、課堂規則、評分標準等形式予以公開說明。這些措施旨在有效治理價值失范現象,確保AI技術在教育中的健康應用。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復旦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與北京師范大學也已相繼發布了AI使用規范。復旦大學的規范針對本科畢業論文(設計)中的AI工具使用提出了“六個禁止”,詳細規定了AI工具的使用范圍與限制。而華東師范大學與北京師范大學則聯合推出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學生使用指南》,明確指出學生在使用AI完成學業任務時,必須明確區分AI生成內容與個人貢獻部分,并確保AI生成內容占比不超過全文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