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正式推出了《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其中多項條款引起了廣泛討論,尤其是“限速每小時15公里”的規定,讓不少市民感到驚訝。該規定不僅針對普通電動自行車駕駛者,還對外賣騎手等依賴電動自行車為生的人群產生了顯著影響。
參與新規制定的廣州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秘書處部長黃世祿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新規的出臺是為了加強電動自行車的管理,特別是針對外賣騎手等高風險群體,旨在提升他們的安全意識,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黃世祿強調,限速規定是保障外賣騎手安全的重要舉措之一。
新規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這一規定迅速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不少網友表示,對于外賣騎手來說,這樣的限速可能會嚴重影響他們的送餐效率,進而對他們的生計造成不利影響。
然而,黃世祿也指出,新規的實施初期可能會帶來一些挑戰,特別是對于外賣騎手來說。但他相信,隨著即時配送企業對新規的適應和調整,以及交警部門在執法過程中的人性化處理,這些問題將逐漸得到解決。例如,在罰款方面,交警部門起初可能會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超速、改裝等違規行為采取較為寬容的態度,按最低金額進行罰款。
新規還明確了即時配送企業的責任,要求他們加強對外賣騎手的管理和培訓,提高他們的交通安全意識。黃世祿表示,這將有助于構建一個更加安全、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
盡管限速規定引發了一些爭議,但不少市民也表示理解和支持。他們認為,安全是首要考慮的因素,限速規定能夠降低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的發生率,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