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武漢市針對天河機場的凈空與電磁環境保護出臺了專項管理辦法,該辦法自3月1日起正式生效。這一舉措標志著武漢市在機場環境保護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
依據新管理辦法,天河機場的凈空保護區范圍得到了明確界定,即以機場基準點為核心,向外延伸55公里的區域。保護區的邊界廣泛覆蓋周邊多個區域,北至黃陂區蔡店街道,東達新洲區三店街道和辛沖街道,南抵東湖高新區龍泉街道、江夏區鄭店街道,以及武漢經開區的東荊街道和紗帽街道,西至蔡甸區侏儒山街道。
在劃定的凈空保護區內,管理辦法嚴格規定了一系列禁止行為。其中包括,未經許可不得放飛無人機、不得有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活動,以及禁止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空飄物等可能干擾航空器運行的物體。保護區內嚴禁建設可能排放大量煙霧、粉塵、火焰或廢氣而危及飛行安全的建筑、構筑物或設施,同時禁止種植可能對飛行安全或機場助航設施使用造成不良影響的植物。
這一管理辦法的出臺,背景是國內其他機場曾發生因無人機干擾導致的航班延誤事件,這些問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為了確保機場周邊環境符合安全運行標準,相關部門表示將加大管理和執法力度,為航空運輸提供更加堅實的保障。
此舉旨在通過嚴格的管理措施,有效預防和減少潛在的安全隱患,確保天河機場的正常運營不受干擾,同時也為乘客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航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