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簡稱中國信通院)正式拉開帷幕,針對生成式人工智能(AI)產品與服務中的個人信息及用戶權益保護展開首輪評估工作。此次評估的核心目標鎖定在為廣大普通用戶提供AIGC(人工智能生成內容)服務的各類主體,涵蓋了智能對話應用、情感陪伴機器人、智慧辦公助手以及具備語音交互、智能調度、任務執行功能的AI終端等。
該評估體系依據一系列詳盡的標準構建,細分為三大層級,全面覆蓋了32個關鍵能力領域,并設立了114條具體評估指標。這些指標旨在確保AI服務在保障用戶隱私與權益方面達到高標準。
具體來看,評估的第一層級——“保護基礎型”,著重考察AI服務提供者是否主動向用戶披露信息、數據處理是否合規以及服務體驗是否良好,涵蓋9項能力及30條具體標準。
第二層級“保護友好型”,在基礎型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要求,聚焦于用戶權利的快速響應、輸出內容的合規管理等方面,涉及19項能力及53條具體標準,旨在促進更加人性化的用戶體驗。
最高層級“保護卓越型”,則在前兩者的基礎上,對AI服務的全生命周期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別是在訓練數據的構建、模型訓練管理、二次開發管理以及供應鏈管理等方面,全面覆蓋32項能力及114條嚴格標準,確保AI服務的全方位安全與合規。
值得注意的是,本月早些時候,中國信通院攜手快手、vivo、百度、阿里巴巴、美柚、OPPO、科大訊飛、抖音等40余家行業領軍企業,共同發布了一系列關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個人信息保護的技術要求標準。這一系列標準涵蓋了從總則到隱私聲明、訓練數據構建、模型規制、二次開發管理、輸出階段管理、個人權利響應以及供應鏈管理的全方位規范,為AI服務的健康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具體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個人信息保護技術要求》的第一部分總則,詳細闡述了基本原則與框架;第二部分至第八部分則分別針對隱私聲明的透明度、訓練數據的合法合規性、模型的自我監管能力、二次開發的規范流程、輸出內容的審核機制、用戶權利的快速響應以及供應鏈的可靠性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技術要求與實施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