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西媒體Folha de S. Paulo對Gradiente公司首席執行官Eugênio Staub進行了采訪,采訪中Staub表示,Gradiente將繼續與蘋果公司在巴西市場上就“iPhone”商標展開法律斗爭。
Staub在采訪中堅決否認Gradiente此舉是為了蹭熱度或謀取經濟利益,他強調,Gradiente是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據他介紹,Gradiente早在2000年就推出了一款名為“Gradiente Iphone”(其中字母I為大寫)的手機,比蘋果公司的iPhone早了整整七年。
為了證明這一點,Staub向媒體展示了這款舊款手機的實物,以及當時的宣傳單。他透露,這款手機在推出后的幾個月內,銷量就達到了3萬臺。
然而,由于與另一家巴西公司的商標糾紛,Gradiente直到2008年才正式獲得“Iphone”商標的注冊權,而那時,蘋果公司的iPhone已經面世并廣受歡迎。
盡管面臨這樣的困境,Staub仍然對蘋果公司的創始人喬布斯表示了敬意,他稱贊喬布斯是天才,iPhone是一款劃時代的產品。但Staub同時強調,這并不改變Gradiente更早推出同名產品的事實,因此,他們將繼續在法律層面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