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近日在人工智能領域邁出重要一步,于11月14日公布了《通用人工智能業務守則》的初步草案。該草案長達36頁,旨在為通用人工智能(GPAI)模型的開發與運用設立全面的監管框架,確保技術發展的合規性與安全性。
根據草案的定義,通用人工智能模型是指那些通過大規模數據自我監督學習訓練而成的模型,它們展現出廣泛的適用性,能夠應對多樣化的任務。這類模型無論以何種形式投放市場,都能輕松集成到各類下游系統或應用中,顯示出極高的靈活性與實用性。
草案中詳細闡述了管理與通用人工智能模型相關風險的指導方針。這些方針不僅幫助企業識別并應對潛在風險,還提供了具體的措施以降低這些風險。草案還為企業提供了遵守相關法律的明確建議,為企業在人工智能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過程中規避法律風險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歐盟正考慮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實施分級監管策略。這一策略將根據模型的復雜性和潛在風險來設定不同級別的監管要求,確保更強大、風險更高的AI技術能夠受到更為嚴格的監管。這種分級監管方式有助于在保障技術創新的同時,維護公眾利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