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近日聯合發布了關于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的全新指導意見。該意見旨在構建新型能源體系,并大力推動新能源高質量發展。
意見明確了“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替代的具體目標,預計到2025年,全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將達到11億噸標煤以上。進一步展望“十五五”,意見提出到2030年,全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應增至15億噸標煤以上,以支撐實現碳達峰目標。
為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替代能力,意見著重強調了三個方面:一是加強可再生能源的供給與消納,包括加快大型基地建設、優化電力調度等;二是深化重點領域的可再生能源應用,如工業、交通、建筑及農業農村等;三是推動可再生能源替代的創新試點,涵蓋新技術與新業態的融合發展。
在工業領域,意見倡導工業用能的綠色低碳轉型,并探索風光氫氨醇一體化基地的建設。交通領域則鼓勵加快交通運輸與可再生能源的融合,推廣電動船舶和航空器的應用。建筑領域則將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納入城鎮規劃與建設中,推動建筑加裝光伏系統。
意見還提出支持農業農村用能的清潔化與現代化,以及推動可再生能源在新興領域如數據中心的應用,提高新能源電力消費占比。
為推動創新試點,意見鼓勵深遠海漂浮式海上風電、氫冶金等技術的試點應用,并支持新業態如數字能源、虛擬電廠的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