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七部門共同發布了《關于深化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指導意見》,旨在通過優化醫療資源配置,提升醫療服務效率,從而改善患者的就醫體驗。
該《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了階段性目標:至2025年底,各緊密型醫聯體需實現內部醫療機構間所有項目的互認,并推動各地市域內醫療機構間至少200項檢查檢驗結果的互認。至2027年底,各省域內醫療機構間的互認項目應超過300項,而京津冀、長三角、成渝等重點區域內的互認項目數則需達到200項以上。至2030年,全國范圍內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機制將更加完善,同質化水平顯著提升,跨區域、跨醫療機構的共享互認體系基本建立。
為實現上述目標,《指導意見》詳細規劃了實施路徑。醫療機構需建立健全互認工作制度,強化政策培訓和業務管理,確保互認工作的有效落實。緊密型醫聯體的牽頭單位需統一內部各醫療機構的檢查檢驗質量標準,加強信息互通共享和服務整合,率先實現檢查檢驗結果的互認。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將以縣域內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心電診斷等資源共享中心的建設為突破口,加快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則需在指導地市實現市域內互認的基礎上,有序推動省域內的互認工作。
針對京津冀、長三角、成渝等重點區域,北京市、浙江省、四川省將分別牽頭制定并實施區域內互認工作方案,鼓勵使用統一的檢查檢驗項目名稱及項目編碼,以推動區域間的互認進程。同時,鼓勵其他有條件的省份之間有序開展跨省域的互認工作,軍隊有關醫療機構也將按照屬地規定參與互認工作。
為支撐檢查檢驗結果的跨區域共享調閱,《指導意見》還強調了信息化水平的提升。要求深入實施全國醫療衛生機構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堅行動,加強區域信息平臺建設,通過建立檢查檢驗結果數據庫、“數字影像”或“影像云”等方式,在保障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實現區域內跨機構的共享調閱。
同時,逐步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通共享數據與醫療業務系統的融合銜接,建立問題糾錯及反饋機制,方便患者和醫務人員調閱。明確檢驗檢查結果的數據和共享文檔相關標準,加強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數據傳輸效率和穩定性。
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指導意見》指出,各地需加強省統籌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醫保信息平臺、省級“影像云”以及網絡存儲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確保相關信息化平臺的正常運行和數據交換。至2025年底前,所有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需實現檢查檢驗結果跨機構調閱,并有20個省份實現跨省調閱;至2027年,基本實現全國范圍內的檢查檢驗結果互通共享。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司表示,檢查檢驗作為醫療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實現不同醫療機構間的互認,不僅有助于提高醫療資源的利用率,降低醫療費用,還能顯著提升診療效率,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就醫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