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宣布將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廣應用機動車電子行駛證,這一便民措施自去年12月電子駕駛證全面推廣以來,進一步推動了交管服務的數字化轉型。
據悉,自今年7月1日起,公安部已在北京、天津、蘇州等60個城市試點推行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截至目前,已有超過5000萬名車主成功申領了電子行駛證,試點效果良好,受到了廣大車主的歡迎。
為了進一步擴大改革成果,公安部決定自11月4日至12月2日,在全國范圍內分三批全面推廣應用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車主們只需通過全國統一的“交管12123”APP,即可輕松申領自己的電子行駛證。
電子行駛證相較于傳統的紙質行駛證,具有三大明顯優勢。首先,申領和使用更為便利。車主無需前往交管部門,即可在線完成申領。在辦理車輛登記、違法處理、事故處理等交管業務時,出示電子行駛證即可。同時,還支持授權他人使用,為代辦業務提供了極大便利。
其次,電子行駛證實現了實時動態更新。通過全國公安交管電子證照系統生成,能夠實時顯示車輛的檢驗、抵押、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處理等情況。這不僅方便了車主隨時查詢車輛狀態,還提高了在車輛抵押、二手車交易等場景中的使用效率。
最后,電子行駛證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得到了充分保障。采用數字簽名防偽技術,有效防止了篡改和偽造。同時,通過全國公安交管電子證照資源庫驗證比對,確保了電子行駛證的真實有效。在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方面,也采取了動態二維碼、數據脫敏、數據加密和實人認證等先進技術。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電子行駛證帶來了諸多便利,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車主仍需隨車攜帶紙質行駛證。電子行駛證主要應用于相關窗口業務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