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資源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中國科學院以及國家能源局,共同發布了關于推動海洋能規模化利用的全新指導意見。這一舉措標志著我國海洋能開發利用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
海洋能,作為一種重要的綠色可再生能源,涵蓋了潮汐能、波浪能、溫差能及鹽差能等多種形式。其開發利用不僅能夠促進新質生產力的發展,更對緩解東部沿海地區、海島以及深遠海設施設備的電力短缺問題具有顯著意義。同時,它也是構建新型能源體系、推動海洋經濟建設以及實現海洋強國目標的重要一環。
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到2030年,我國海洋能的裝機規模將達到40萬千瓦。為實現這一目標,將建設一批海島多能互補電力系統和海洋能規模化示范工程,并不斷豐富海洋能的應用場景。同時,將形成一系列高效、穩定、經濟的海洋能技術裝備產品,進一步完善海洋能規模化產業化發展的法律、政策、標準體系和市場環境。在此過程中,還將培育出一批具備強大技術研發能力和全球競爭力的海洋能開發利用企業。
在技術創新方面,指導意見強調要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加強海洋能規?;藐P鍵技術的研發力度,加快中試驗證和技術迭代升級。特別是兆瓦級潮流能發電、波浪能發電以及大功率溫差能綜合利用等關鍵核心裝備的技術攻關,將成為未來工作的重中之重。
指導意見還提出了實施百兆瓦級潮流能重點工程的計劃。在潮流能資源豐富的區域,將潮流能發電作為沿海地區及海島綠色能源的重要補充方案。其中,浙江舟山百兆瓦級潮流能規?;弥攸c工程將分階段啟動建設,力爭在2025年啟動一期10兆瓦工程。
在波浪能資源豐富的區域,也將穩步推進兆瓦級波浪能規模化試點工程的建設。同時,鼓勵波浪能與海上風電同場開發,通過共建共享配套基礎設施,降低波浪能資源的綜合開發成本。此舉不僅有助于提升波浪能的利用效率,還將進一步推動海上風電場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