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針對奧迪提出的對蔚來汽車“ES6、ES7、ES8”商標注冊申請的異議,做出了最終決定。該決定支持了蔚來的核心論點,拒絕了奧迪的異議,并批準了蔚來在澳大利亞的商標注冊。
知識產權局在詳細比對奧迪與蔚來的商標后,認為兩者之間存在顯著差異,不構成實質性相似。局方指出,蔚來商標中的首字母“E”是一個顯著的區分特征,消費者不太可能忽視這一設計元素。同時,盡管“E”可能代表電動,但奧迪商標中的“S”和數字并未具有明確的指向性。
除了商標相似性的爭議外,奧迪還提出了其他質疑,包括蔚來的商標使用是否構成攀附并引發混淆、是否違反《消費者法》或構成不正當競爭、是否具有誤導性等。然而,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在全面審查后,均采納了蔚來的立場,駁回了奧迪的所有主張。
回溯歷史,奧迪與蔚來的商標爭議始于2021年。當時,奧迪聲稱蔚來的ES6和ES8車型命名侵犯了其S6和S8的商標權,并在德國慕尼黑提起訴訟。2023年1月,該案一審結果出爐,奧迪獲勝。隨后,在2024年4月,慕尼黑高等地方法院二審再次裁定,蔚來兩款車型的命名侵犯了奧迪的商標權。
盡管在德國面臨商標訴訟的壓力,蔚來早已在2022年10月將其在歐洲銷售的ES系列車型更名為EL系列,從而確保了實際銷售運營未受干擾。盡管理論上蔚來仍有權向德國聯邦法院提出三審上訴,但更名措施已為其在歐洲市場的穩定運營鋪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