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正式公布了一項關于全面推廣數字化電子發票(簡稱“數電發票”)的重要決策。這一決策標志著我國稅收征管改革邁出了關鍵一步,將發票管理全面帶入數字化時代。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數電發票將在全國范圍內正式推廣應用。這一舉措旨在落實《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中的要求,即穩步實施發票電子化改革,基本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數電發票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規定的電子發票的一種,具有票面要素全面數字化、號碼全國統一賦予、開票額度智能授予等特點。其信息通過稅務數字賬戶等方式在征納主體之間自動流轉,極大地提高了發票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數電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確保了其使用的權威性和可靠性。
數電發票包括電子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發票(普通發票)等多種類別,并根據特定業務標簽生成建筑服務、成品油、報廢產品收購等特定業務發票。這種單一聯次、以數字化形態存在的發票,不僅簡化了傳統發票的復雜流程,還提升了發票信息的準確性和可追溯性。
在數電發票的票面基本內容方面,包括了發票名稱、發票號碼、開票日期、購買方信息、銷售方信息等多項關鍵信息,確保了發票信息的完整性和規范性。同時,數電發票的號碼為20位,其中包含了公歷年度的后兩位、開票方所在的省級稅務局區域代碼、開具渠道等信息,以及順序編碼,便于稅務部門的管理和查詢。
為了支持數電發票的推廣應用,稅務機關建設了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為納稅人提供免費的數電發票開票、用票服務。對于不使用網絡辦稅、不具備網絡條件或存在重大涉稅風險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提供服務,具體情形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
在發票總額度的管理方面,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稅收風險程度、納稅信用級別、實際經營情況等因素,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授予發票總額度,并實行動態調整。納稅人因實際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發票總額度的,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后可予以調整。
數電發票的開具需要通過實人認證等方式進行身份驗證,確保了發票開具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對于已開具的數電發票,如發生銷售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需要按照規定開具紅字數電發票。同時,受票方取得數電發票后,如需用于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用途,應通過稅務數字賬戶確認用途。
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自有的稅務數字賬戶、個人所得稅App等渠道,免費查詢、下載、打印、導出已開具或接受的數電發票。同時,還可以通過稅務數字賬戶對數電發票入賬與否進行標識,并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或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免費查驗數電發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