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演員劉曉慶遭遇了一場別開生面的網絡“模仿秀”。一位微博網友通過個人賬號爆料,指出微信視頻號平臺上存在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制作的假冒劉曉慶視頻。
劉曉慶迅速對此事作出回應,她轉發該網友的微博并附上文字:“真是令人驚訝!我好奇地點進去看了一看,畫面中的人確實像我,聲音也極其相似,但那不是我本人!這技術到底是如何實現的?大家以后還能分得清哪個才是我真正的樣子嗎?我在各大社交平臺上的昵稱都是劉曉慶。”
據網友提供的線索,這個假冒劉曉慶的微信視頻號名為“曉慶人生”,不過,目前該賬號似乎已被平臺隱匿,無法在微信搜索中被找到。
事實上,這并不是AI技術首次被用于制造名人音視頻的混亂。就在今年早些時候,央視新聞曾曝光過一系列利用AI合成名人音視頻的現象。經過深入調查,記者發現,制作高度仿真的AI音視頻并不困難,甚至在某些電商平臺上,這種技術已成為網店盈利的手段。只需支付幾十元,顧客就能定制到名人AI音視頻。
對此,法律專家明確指出,相關法律法規早已規定,未經本人授權,任何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技術制作并發布他人的音視頻信息。這些網店接受訂單,制作并出售名人AI音視頻的行為,已經構成了侵權,應當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這場由AI技術引發的真假難辨風波,再次引發了公眾對于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的擔憂。在科技日新月異的今天,如何平衡技術進步與個人權益保護,成為了亟待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