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央視新聞曝光了一系列涉及人工智能(AI)深度合成技術的侵權行為,這些行為嚴重侵犯了公眾人物的肖像權與聲音權。從對企業家雷軍的惡搞,到利用AI技術制作張文宏醫生的音視頻進行商品推廣,乃至通過深度合成視頻實施詐騙,AI技術的濫用現象日益猖獗。
劉德華,這位知名影星也未能幸免于AI技術的侵擾。有網友利用AI技術模仿劉德華的聲音,試圖在網絡上獲取流量。對此,劉德華的電影公司迅速發布聲明,警告公眾警惕偽造劉德華聲音的AI語音合成技術陷阱,避免上當受騙。
記者深入調查發現,AI深度合成音視頻技術的獲取門檻并不高。在一些在線購物平臺上,AI深度合成技術已成為部分網店盈利的手段。僅需支付數十元,顧客便能定制包含名人音視頻在內的個性化內容。這一發現令人震驚,同時也揭示了AI技術被濫用的嚴峻現實。
在網絡空間,深度合成軟件的下載并不困難。有數十種開源軟件和工具可以實現聲音的替換和面部的替換。盡管這些技術需要一定的參數調整和操作步驟,存在一定的技術門檻,但短視頻平臺上仍有大量主播在教授如何使用這些技術。這一現象無疑加劇了AI深度合成技術的濫用風險。
面對AI深度合成技術的濫用,法律專家指出,相關法律法規已明確規定,未經授權,不得深度合成制作發布他人信息。網店接受訂單,利用AI技術深度合成名人視頻,已構成侵權行為,并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一觀點為打擊AI深度合成技術的濫用提供了法律支持。
在司法實踐中,我國已經審結了首例AI生成聲音人格權侵權案。該案中,一名配音演員的聲音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被AI技術生成并出售。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認為,民法典已將自然人的聲音視為一種具有人身專屬性的人格權益。因此,法院最終判決被告的行為構成侵權,為類似案件的審理提供了重要參考。
隨著AI技術的不斷發展,其濫用風險也日益凸顯。社會各界應共同努力,加強監管和打擊力度,維護公眾人物的合法權益,同時也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