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遭遇了來自江蘇證監局的監管警示。據該公司發布的公告顯示,其已收到了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
該《警示函》的發出,源于南京熊貓電子在業績預告與實際業績之間存在顯著差異的情況。具體而言,公司在2024年1月30日發布的《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中,預計凈利潤將達到1619.43萬元至2429.15萬元之間。然而,到了2024年3月29日,公司公布的《2023年年度報告》卻顯示,其凈利潤實際為-2.38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更是達到了-2.57億元。
這一巨大的業績反差,尤其是凈利潤由盈轉虧的變化,使得公司的信息披露被認定為不準確。因此,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其董事長夏德傳、總經理胡回春、總會計師胡壽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面對監管部門的警示,南京熊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表達了高度的重視。公司表示,將嚴格按照江蘇證監局的要求,對《警示函》中指出的問題進行深刻反思,并從中認真吸取教訓。同時,公司還承諾將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規范意識和履職能力,以確保未來信息披露的準確性和合規性。
南京熊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一家具有深厚歷史背景的企業,其發展歷程可追溯至1992年4月。當時,由被譽為“中國電子工業搖籃”的熊貓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獨家發起設立了該公司,并以現代數字城市、工業互聯網與智能制造、服務型電子制造為三大主營業務。在1996年5月和11月,公司分別在香港聯交所和上海證交所掛牌上市,成為我國電子信息行業中第一家實現A+H股上市的公司。
此次《警示函》的發出,無疑給南京熊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敲響了警鐘。公司表示,將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準確性,以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