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消防救援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準入及行業規范管理的公告》,對電動自行車市場進行了更為嚴格的規范。根據公告要求,自2024年11月1日起,未持有有效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將無法辦理登記上牌手續,同時禁止上路行駛。
此項新規定是基于四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及修改單的實施,這些標準將作為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的依據。標準中明確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每小時,整車重量(包含電池)需控制在55千克以內,電機功率不得超過400瓦,且電池標定電壓應小于或等于48伏。電動自行車還必須具備腳踏騎行功能,并通過3C認證。
針對消費者可能存在的改裝行為,多位電動自行車銷售商表示,新國標車出廠時已經進行了嚴格的限制,修車店也無法進行改裝。這意味著市場上銷售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都將符合上述規范,而舊款車型則因無法上牌而被禁止上路。
電動自行車作為城市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安全性和規范性一直備受關注。新國標的實施將有助于提升電動自行車行業的整體質量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出行安全。同時,這也對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他們不斷提升產品技術水平和安全性能。
隨著新規定的落地執行,預計未來電動自行車市場將迎來更為健康有序的發展環境。